我國海綿城市建設起步較晚,低影響開發在國內還處于推廣階段,各設計部門對六大雨水處理工程不熟悉,相關的設計規范基本上也是一片空白,系統的評估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,法規方面也亟待完善,尤其是要制定有地域特征的與地方發展相適應的海綿城市標準、技術規范。
在正常的氣候條件下,海綿城市可以截留住80 %左右的雨水,我們要根據各地降雨量、地形、地質特征的不同,采取不同的海綿城市建設模式。
綠色雨水基礎設施,即城市低影響開發、海綿體修建的主要施工措施,實現了水生態對城市的調節以及水資源的循環利用,體現了綠色、環保、低碳的生態理念。要實現海綿城市的彈性以及其對雨水的“吸、保、排”功能就要具體落實到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各分項工程的建設當中去,并對各分項工程進行合理的組裝和空間規劃以達到雨水截取效果。